我国金融法草案亮相;强化监管防风险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近日,司法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(草案)》,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一重要立法行动,旨在为我国金融体系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框架,标志着金融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。

金融法作为我国金融领域首部基础性、统领性法律,其制定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。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。它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着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,推动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通过这些努力,着力破解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,让法治成为金融稳定与发展的坚强后盾。
草案共包括11章95条,充分汲取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法治建设的丰富经验,结合新时代新征程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。将党中央决策部署、理论创新成果以及金融实践中的成功经验,上升为法律规范,为建设金融强国提供可靠法治保障。整体框架逻辑严谨、内容全面,体现了系统思维与问题导向。
草案首先明确金融工作的方向性与总体要求,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。立法目的定位于建设金融强国,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。鲜明提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与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要义,为金融工作指明根本遵循。
在中央银行制度建设上,草案围绕构建现代中央银行制度,进一步明确央行职能定位。持续完善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,积极推进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建设,确保人民币币值稳定与金融稳定得到有力维护。这些制度设计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,增强金融调控的科学性与前瞻性。
金融机构行为规范是草案重点内容之一。对金融机构实施全周期管理,从准入到经营再到退出均有明确规定。设立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、重大事项变更,必须经批准方可实施,从而有效规范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,防范无序竞争与潜在风险积累。
草案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向多样化、专业化方向发展,加强合规管理,更好适应实体经济与人民群众的多层次需求。同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金融市场秩序井然。这些规定将显著改善金融服务供给质量,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与有效性。
优化金融市场功能方面,草案明确市场基本功能、交易基本原则,并健全市场稳定机制。强化金融基础设施运营主体的风险管理,并完善履约保障制度。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韧性,防范外部冲击与内部失衡带来的不利影响。
全面强化金融监管是草案另一核心要义。清晰划分各领域监管职责、中央与地方分工,建立兜底监管机制,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。同时健全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,对监管协同、履职保障、追责问责作出具体安排。这些内容将推动监管体系更加严密、高效、协同。
风险处置机制健全方面,草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,完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,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。通过明确各方责任、优化处置流程,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有效控制,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。
统筹高质量发展与安全并重,草案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,提升资源配置效率,重点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等关键领域工作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,强化反洗钱监管,提升金融安全保障水平。这些部署体现了金融工作的战略性与全局性。
强化法律责任条款,草案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,增强制度刚性约束。通过这些规定,促使金融从业者更加注重合规经营,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。
草案起草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经济思想,广泛开展调研、听取意见、专题研究,多渠道吸收各方建议,反复修改完善。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有机统一。
